广东省名牌产品认定
省名牌产品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 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页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或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局行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那力;
七、企业等采用IS0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省名牌产品称号
1、使用境外商标的;
2、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证的;
3、在近三年内,有被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
4、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查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的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5、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6、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省名牌产品的好处
1、各地各级政府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有不同的奖励一般为10万-60万。
2、招投标优先权,名牌效应惠及商业谈判、项目采购。
3、理顺企业文化、企业形象、品牌知名度,增加企业无形资产值,有利于宣传推广、
4、名牌产品带动 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政策指导和培育名牌产品,带动了企业技术创新和核心技术、 关键技术的发展。
5、根据现行的广东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工业类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于广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 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
6、省名牌产品在有效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名优产品范围,成为政府重点推广、宣传和 保护对象。
7、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