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商标注册发布时间:2018-05-03 11:16:30点击率:
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最近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7个国家适用的商标体制。位于西班牙 Alicante 的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
欧盟共同体商标注册:
申请人可以向位于西班牙阿里根特市的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申请注册,经核准注册后可在共同体各成员国爱到保护,不需再向每个国家分别申请。
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
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3.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公告期,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
4.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二年内获准注册商标。
5.时间:2-3年
欧洲联盟之27个国家:
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利亚。
注册欧盟商标特点:
(1)费用低。只须提出申请东莞注册商标,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七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无需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个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7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国家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6)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7)一个商标申请最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注册欧州商标优势与风险
A、註册欧共体商标可享有双重保护原则:
共同体商标不取代国家商标,国家商标与国际商标一样继续存在。如果一个申请人向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共同体商标转换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B、27个成员国的保护:
一次申请可以在整个欧共体国家中受到保护。
C、风险:
商标提交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后,对认為符合条件的商标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其后,进行在先商标检索,之后进行商标公告,若无人反对,商标被予以註册;
若在其中任一成员国检索到在先东莞商标注册,那麼,商标申请可能被内部市场协调局裁定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復审或向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若最终不通过,可在3个月内转為单一国家的註册保护,且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