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尚宸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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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专利申请发布时间:2018-05-03 11:18:10点击率: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专项申报指引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企业为依法在东莞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行业类别为工业的企业。
(二)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定,2018年度实现从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资助标准
原则上资助每家新升规工业企业不低于5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申请表(附件1-1);
(二)真实性承诺函(附件1-2);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2018年度财务报表。
四、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申报通知和指引,明确受理流程、时限和要求等;
(二)网上申报。在申报截止日前,全天24小时登录“智造东莞”网,提出补助申请,并上传有关资料。
(三)形式审查。对企业网上提交的兑现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提交资料。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登录“智造东莞”网打印申报资料,盖章后,提交原件一式两份至市工信局。
(五)资质审核。市工信局审核企业是否属于2018年度实现从规模以下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确定企业是否符合奖励要求。
(六)征求意见。市工信局就企业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七)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企业名单,在“智造东莞”网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工信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八)上报市政府审定。市工信局就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
(九)下达拨付。市工信局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拨付,并将资金使用计划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省财政厅备案。
五、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本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单位应规范财政资金申报及管理,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三)纸质资料应按顺序进行装订,加盖公章,提交原件一式两份申报材料至指导服务科
(四)企业提交纸质资料,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市中小企业局指导服务科(资料安全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具体地址参阅以下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市中小企业局指导服务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22221156,22220025
附件:1-1、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申请表
1-2、真实性承诺函
附件1-1
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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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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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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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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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其他(请注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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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员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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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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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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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镇街(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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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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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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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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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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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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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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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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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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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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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拨付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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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具体到支行或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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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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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近两年主要经济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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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2017年度(万元) |
2018年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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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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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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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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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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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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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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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真实性申明 本公司(单位)承诺,我公司(单位)所递交的所有申报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如存在利用虚假资料瞒报、虚报等手段通过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审查,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我公司(单位)将全部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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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
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本公司(单位)自愿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并承诺:
一、递交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利用虚假资料瞒报、虚报等手段通过专项资金申请资格审查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后果。
二、自觉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本企业的自主创新、技术研发、扩大生产、品牌创建和市场开拓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