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发明人认为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种专利。也就是说,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只能申请实用的新专利,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东莞专利申请存在哪些误区?
误区一:拿到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大多数专利权人常见的误解。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实质性审查。即使有人在你申请之前已经就同样的技术方案申请了同样的专利,你的申请还是有可能被批准的。如果没有异议,你的专利权就维持。一旦有人宣布你的专利无效,你的专利就100%无效,也就是说你没有获得有效的专利。就发明专利而言,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了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已经搜索了世界上所有的相关文献。
误区二:技术方案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个字,技术方案完全不清楚,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的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的困难。当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这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和公开的程度。他们只是要求保密,害怕披露更多的技术信息,而只是忽略了披露不充分的问题。大量案例表明,如果以技术方案未充分公开为由,向专利申请发出审查员审查意见通知书,专利申请可能被驳回98%。希望发明人能高度重视这一点。
误区三:东莞专利申请不做检索
发明人提交的部分专利申请文件没有进行新颖性搜索,因此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没有把握,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技术方案是否已经公开或者公开使用。这也是我国技术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信息检索和信息收集能力极低。就出版而言,世界上任何文献都可以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就公众使用而言,只有国内使用才会影响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也就是说,如果国外已经广泛使用的东西在国内没有出现,各种文献也没有相关记载,那么就可以申请专利了。
误区四: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在获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鉴定成果,却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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