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专利申请是发明人、设计人或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专利局提出关于某项发明或设计获得专利权的要求。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应须向专利局提交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图纸、优先要求。东莞专利申请存在的误区是什么?
误区一:自主开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有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自主知识产权。事实并非如此。专利是垄断权,自主开发的技术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由于研究开发人员对成果没有专利权,不受法律保护,无法追究盗用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意、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专利谁。因此,如果研发人员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授予专利权,研发人员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误区二:产品大规模生产后申请专利
与发明人交流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时,他们中有很多人认为这个技术方案还没有投入生产,产品也没有出现。此时申请专利是因为过早,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申请专利比较合适。出乎意料的是,这个时候已经晚了,即使幸运得到许可,专利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此时,如果发现有人侵权提起诉讼,侵权人将以专利申请日的技术公开为理由进行抗辩。不仅不能提起诉讼,以前申请专利所花费的能源、时间、金钱都是东流。东莞专利申请的基础不是已经在市场上存在的产品,也不一定是已经成型的产品。只要你有可行的想法,你就可以开始写申请文件。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要申请专利
一些发明人认为,在申请专利后,他们可以放心,从而忽略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他们开发了新产品或有了新的改进,他们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结果与未申请专利不同。由于他人改善该产品并申请专利,反而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成为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失去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认为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种专利。也就是说,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只能申请实用的新专利,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一种产品发明可以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从近两年的审查情况来看,实用新型专利通常可以在4~7个月左右获得许可的发明专利需要1年以上。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如果发明人只申请发明专利,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专利,他首先获得实用新专利,拥有产品专利权。发明人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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