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

商标异议

发布时间:2018-05-17 15:05:43点击率:

一、概念

      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标提出不同意见,请求商标局撤销对该商标的初步审定,由商标局依法作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决定的制度。

      提出异议的一方为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为被异议人,该初步审定商标为被异议商标。


二、异议的意义

1、保护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2、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3、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序良俗

4、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5、向公众传递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促进市场主体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崇尚创新及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


三、商标异议救济程序

 

 

四、商标异议的审限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异议审限:自初步审定并公告期满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延长六个月。


五、举个例子——如何提出异议申请

      有一天,小明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进度时,发现网站上发布了电子公告系统上线的通知。于是,小明登陆电子公告系统,他发现电子公告系统居然可以查询到自1980年第1期商标公告起的全部商标公告信息。

      按照使用指南,小明检索了自己的商标情况,在最新一期的公告中发现一个和自己“小明”商标很近似的商标,也是申请注册在化妆品上的,已经在初审公告了,这可怎么办呀?

      小明拨通了商标局的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像这种情况,他可以对那个初审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原来这和自己在公司开会一样,做决定时,有人会提出不同意见,陈述自己的理由,这样看来,我就是那个要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了。

1.提交异议申请一定要在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异议申请材料需要一式两份。

3.小明可以向代理机构申请办理也可以自行办理。小明自行办理的话,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或者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受理大厅帮你,也可以通过邮局邮寄或其他快递提交申请材料。

上一篇:香港商标注册
返 回
东莞市尚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wap版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8
美工及程序设计:金站网·移动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