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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注册商标机构告诉你商标注册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0-10-29 16:10:49点击率:
  今天就由东莞注册商标机构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商标注册的原则。

  一、东莞注册商标机构告诉你,商标注册是自愿选择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都采用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烟、雪茄烟、包装烟)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二、显着的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着特征,易于识别,不得与他人先获得的合法权利(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版权等)发生冲突。

  三、商标的合法原则。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标志。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未经许可,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代理人或代表人的商标,代理人或代表人提出异议时,不予登记或禁止使用。商标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该商标不来源于该标志所标志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注册禁止使用的地名除了具有其他意义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构成部分外,已注册的地名商标继续有效。

  四、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2人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在同一商标或类似商标申请注册时,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前商标的当天申请的,初步审定使用前商标,驳回他人的申请,不公告。

  五、禁止抢夺商标原则。东莞注册商标机构告诉你,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那么今天的讲解就先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对商标注册的原则也有了一定的认识。非常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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