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境外高端人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 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 号),吸引更多的境外人才来莞创新创业,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负责境外高端人才的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或申请人对照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目录(2019年)(见附件1),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准备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协助通知并组织有关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申请人或受委托人(纳税扣缴义务人)请登录“http://zwfw.dg.gov.cn/html/rcbt/apply_edit.html?itemCode=11441900007330117Q3442103041000”,填报相关申报信息,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输入税务数据授权的“查询序列号”。请各镇街(园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发动组织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
三、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日-8月31日(8月31日后系统将关闭申请提交功能,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附件:附件:东莞市境外高端人才认定及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