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程序和规则有很多,理清了这些规则就可以更好地帮助我们去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今天就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的常见问题。
问题1:公司申请的国际专利在报上有没有高价值?
答:不行。"高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定:高技术企业认定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必须经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认证,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问题2: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于个人,在申报高价值时可否使用?
答:申报高企时所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必须是企业,如果专利的所有权属于个人,可在申报高企之前,将专利转到公司名下。企业申报高企必须已取得专利权,并上传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权转让证明。
问题3:公司知识产权今年用后,以后申报高企时还能用吗?
答:《指南》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作了分类说明。在评价方法中,发明专利(包括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进行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包括商标)按Ⅱ类进行评价。按照II级评估的知识产权申请高科技企业,只允许使用一次。
问题4:A公司使用知识产权后,A公司拥有多个产权人,B公司能否继续使用?
答:不能,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间,如果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则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而且,使用时必须提供其他权属人放弃使用其已申报的高企证明文件。
问题5:高企申报时使用的知识产权是否必须处于授权状态?
答:是的。详细情况请参阅问题1。
问题6:高企申报是否对知识产权授权有时限要求?
答:没有人提出要求。当前,高企申报要求企业的科技成果须在近3年内完成转化,对知识产权授权时间没有具体要求。
以上所讲解的这些内容就是有关于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对知识产权的几个常见问题的相关内容,希望看完之后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东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相关内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我们必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