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陆续发布《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两通知均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其中:
1,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
2,商标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降为150元;
3,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